济南市皮肤病防治院
第三届“服务之星”评选活动
为进一步强化广大职工的服务意识,提升服务水平,营造重视服务的良好氛围,济南市皮肤病防治院自年起开展了第一届“服务之星”评选活动,医院各平凡岗位的优秀代表,树立爱岗敬业的行业模范,在全行业和全社会弘扬先进事迹,医院的满意度,医院健康发展。经医院党委研究决定,现开展济南市皮肤病防治院第三届“服务之星”评选活动!
一、指导思想
为深入开展“两学一做”学习教育,提升全院医疗护理质量和服务水平,紧密结合新医改方案的实施,以人为本,积极应对卫生工作面临的新形势、新任务,解放思想,深化改革,全面提升我院的服务能力和自主创新能力,医院科学发展。围绕“始于需求终于满意”服务理念,医院服务品牌,规范医疗服务程序,构建和谐医患关系,努力创建省内现医院撸起袖子加油干,争做出彩皮防人。
三、评选范围及类别
范围:全院在岗职工
类别:
1、我最喜爱的医生:全院所有医师
2、我最喜爱的护士:全院所有护士
3、我最喜爱的医技人员:全院所有药剂、检验人员
4、我最喜爱的工勤人员:全院所有后勤、行政人员
三、评选标准
1、服务态度好。具有较强的主动服务意识,医患沟通良好,使用文明用语,接待服务对象耐心细心、热情周到、有问必答,帮助患者排忧解难,受到患者及其家属表扬、好评,全年“零投诉”。做到服务标准化,具有良好的示范效应。
2、业务技能好。刻苦钻研技术,了解与岗位有关的政策法规,掌握本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,有较好的业务素质,业务技能熟练规范,工作效率高。
3、工作质量好。认真履行职责,落实核心制度,能按质按医院、科室安排的工作任务,全年无差错事故及医疗纠纷发生。
4、职业道德好。热爱本职岗位,恪守职业道德,廉洁行医,依法行医,无收受红包回扣情况。具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,同事之间互相关心帮助,主人翁意识强,无违规违纪违法现象。
四、评选时间
年1月——年12月。每半年评选一次。进行